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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:不得误导、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 5G 套餐
  • 2021/2/4 14:43:41
  • 类型:原创
  • 来源:电脑报
  • 报纸编辑:电脑报
  • 作者:电脑报
【电脑报在线】最近大家有没有收到过来自运营商的5G套餐推广电话或者短信呢?只是收到推广信息倒也没什么大问题,但前段时间频有报道称,运营商为了推广5G套餐开始下架4G套餐,部分用户只能“被5G”。

最后经求证发现,4G套餐并未大面积下架,但是可供用户选择的4G套餐尤其是低价4G套餐越来越少了。专家表示,收紧4G业务不是为了迫使用户升级5G,而是减少在售套餐数量。当然,运营商的确也在努力的推广5G套餐。


今日,工信部发布了《关于提升5G服务质量的通知》,对部分电信企业用户提醒不到位、宣传营销不规范等情形进行了规范,要求运营商客观真实宣传5G业务及资费,并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应于2021年2月28日前在全国范围内落实要求。


值得一提的是,根据这份《通知》,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当前办理5G网络时有必要知道的注意事项。




工信部称,电信企业应健全四个提醒机制,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。


一是提醒用户可通过实体营业厅、客服热线、网上营业厅、手机APP查询本地区5G网络覆盖情况,在5G网络暂未覆盖的地区发展5G用户,事先提醒用户知悉本地区5G网络覆盖进度情况。


二是提醒用户使用5G网络要更换5G终端,非5G终端办理5G套餐只能享受5G资费优惠,不能使用5G网络。


三是用户在办理已公示下架套餐变更为5G套餐时,提醒用户变更5G套餐后将无法再选择办理原套餐,可以选择其他在售套餐。


四是用户办理有合约要求的5G套餐前,提醒用户如要解除合约办理“携号转网”服务、更改套餐或注销须履行的解约责任。


同时,电信企业应严守四条营销红线,切实维护用户权益。


一是客观真实宣传5G业务及资费,公示全量在售套餐情况,不得片面夸大5G优势或优惠项目,隐瞒或淡化限制性条件。


二是尊重用户的真实意愿,不得误导、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,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开通5G套餐、升级包等服务。


三是无协议约定不得限制5G套餐用户更改其他在售套餐,对于有协议约定的5G套餐用户变更套餐的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与用户协商解约事宜。


四是确保在售的高中低档4G与5G套餐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承载销售,4G套餐查询、办理入口不得隐蔽设置。


此外,工信部还要求,电信企业应针对更换5G终端、办理5G套餐、使用5G网络的具体方法及享受服务的差异,做出清晰、准确解释说明。统一实体营业厅、客服热线、电子渠道等各渠道的5G服务口径。

本文出自2021-02-01出版的《电脑报》2021年第5期 A.新闻周刊
(网站编辑:xiaohuang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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